214.大胖
自打决定去荒原后,怀榆的生活就更有目标了。
第一个目标,就是挣分了。
沉星说车子最低五万多,那加上其他的,她准备七万分应该比较稳妥。
听起来很多,但考虑到她现在已经拥有超2万了,这个好像又没那么多了。
于是在又一次卖菜回来后,怀榆看了看灶台边囤着的东西,擦了擦满头满脸的汗,最终决定——
“我们买辆车吧!”
周潜抬起头来,指了指自己:“我,存款9000。你,两万七。”
“要先买4个轮胎吗?”
可怀榆算了算:“我卖一次菜能收入五六千,买车也不遥远吧?”
“但这不能天天卖。”
事实上,他们现在的频率就控制在一周一次,但市场显然已经有变化了。
周潜提醒道:“最近不要再随便卖菜了,被人盯上的话,只要利益足够,蔷薇走廊也有人敢闯一闯的。”
之前没人动,大家是被吓住了。
可一旦发现有人住在蔷薇走廊附近,他们很难不生出侥幸心理——她可以,我也可以吧?
怀榆看了看菜地——每种菜她只催生了那么一两棵,最近也确实没什么了。但就算如此,一辆车也并不是遥不可及。
可如果不卖菜的话,他们买车一时半会儿也用不上啊……
但,不卖菜我可以卖别的呀。
她开始掰指头:“竹心茶,克郎球,大胖……”
周潜想起克太郎啃球的模样,不由一脸痛苦,但——
“大胖是谁?”
怀榆纳闷的看他一眼:“你喝过大胖的脚呢!”
说着她喊了一声:“大胖!”
腿上的爬山虎开始蠢蠢欲动,面前一枝绿叶正带着让它感兴趣的东西在地底下奔走,而周潜的目光凝在前方空地上,就见上头“噗”地一下,露出了胖人参头顶的枝叶。
周潜:“……”
不知道怎么说,但这种每一天都仿佛有惊喜的感觉很是微妙。
所以……
“你要卖了它吗?”
胖人……好吧,大胖。
大胖的能力有些特殊,作为一支用来补身体的人参,本质上普通人喝它没有一点作用。
但,假如有身上变异植物的话,那它简直就是香饽饽!
划重点,身上。
也就是说,自己长在地里的也同样没用,他只对人身上的有用。不管对方是寄生还是扎根,还是像他这样只取材料移植。
只要有变异植物,那就有用。
所以剩下几根人参,怀榆一点儿不敢过多动用净化能力,只普普通通的催生让他们长得稍快一些,再多就不敢了。
怀榆想了想:“本来想卖掉普通的人参的,但他们的高变异值已经被净化了,算啦!这个不好找,还是不卖了。”
她心里暗暗想:万一把林雪风找回来之后,对方需要这个救命呢?所以以防万一,还是留着吧。
还有周潜,他说要陪自己去荒原,怀榆其实不想。但万一他真的去了,那这个也得留着的。
所以话虽出口,但大胖家族还是被排除待卖清单了。
大胖可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的危险处境,它只是听到呼唤,再次从土里扒拉出来,结结巴巴问道:“叫、叫我、我什么事!”
最后4个字憋了一会儿才一口气说出,连语气都重重的,但怀榆还是笑嘻嘻夸赞起来:“哇,你讲话真是越来越流畅了,以前只是偶尔讲四个字,现在每句话都能讲四个字了!”
大胖白胖的身子越发高挺,枝头绿叶颤颤,侧枝的须须像人一样双手叉腰,周潜分明能看到有一根略粗壮的没叉好,又因为反折的角度太快,太大,直接从半截儿断掉了。
“哎哟!”大胖这回倒是不结巴了,白胖的身子又企图弯腰低头看看那根须须,周潜很怕它连自己的身子都折断了。
但好在他长得像跟水萝卜一样,真的很胖,这个动作对它并不友好,所以枝头叶子低了低之后就算了。
反正须须而已,它还会长的。
周潜:“……”
怀榆却已经眼疾手快的捡起那半根须须,毫不保留的夸赞道:“大胖,你的胳膊断啦。疼不疼啊?等一下要不要再给你浇一瓢水呀?”
这傻胖子就欢天喜地的抖着枝叶,点头同意了。
周潜真的没脸看——浇一瓢水也算奖励吗?大胖自己能走,渴了甚至会到池塘边去吸水,根本不缺这个的。
但他们大约是因为被怀榆催生,所以天然就信赖她,依恋她,对它的话言听计从,连给一瓢水都觉得被偏爱……
对此,周潜无话可说。
倒是怀榆把那根参须塞到他手里,抱着大胖玩儿了一会儿后又体贴道:“现在好热呀,你在树屋里热不热呀?”
“要是热了的话,蔷薇走廊跟狂彪在那里搭了一个竹林隧道,又有风,还很凉快,也没有太阳,不然搬去那里长长吧?”
“我有跟蔷薇走廊说哦,它不打你们的。”
嘻嘻,蔷薇走廊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好啦!
而那个竹林隧道,虽说当初告家长只是想叫蔷薇走廊教训一下狂彪,可没想到无心插柳,如今6月份的酷暑天气,那里还真的是个避暑胜地呢!
周潜前两天一大早挑水和了泥,还在那里搭出了简单的灶台。毕竟30多度的高温,不管是在屋子里做饭还是杂物棚,都遭不住了。
大胖显然犹豫了一瞬。
它不喜欢高温酷暑,更不喜欢阳光直射,竹林隧道对他是个很大的诱惑。但一边是厉害的竹子,一边是更厉害的蔷薇走廊……
好难啊。
做人参为什么这么难啊?
等大胖怀揣着满腹的纠结离开后,怀榆也高兴的对周潜说道:“周潜哥,今天用大胖的胳膊泡水给你喝吧!”
“你不是说喝了这个,腿会变强吗?”
转来转去,想不到既得利益者是自己啊!
周潜的神情更加复杂,最后犹豫道:“药房里的干人参能放很多年,这个参须,要不要先晒晒,也试试储存啊?”
哎?
怀榆还没想过这个啊。
但假如去荒原的话,带大胖明显太惹眼了,还是带参须更方便吧?
更新一,今天捋了一下,不出意外的话,整本书大概100-150万字左右。我真怕自己又写两三百万字,几年没有休假,太苦了!
其实一开始是想写恋爱小甜饼的,没想到五十万字了男主还没找回来!
我真是无可救药!